青岛开发区补交社保补1至15年社保
一、社保账户:
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营业执照或者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,办理社会保险登记,并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。
提交材料:
1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
2、组织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
3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
4、《社会保险登记表》(2份,可通过社会保障网络下载),加盖公章
5、“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人员变动情况表”(复印件),加盖公章
6、《青岛市就业登记簿》(由就业中心审核和盖章)
7、“社会保险费预扣授权”、“社会保险”网上办理“申请表”和“承诺书”
第二,社会保障的变化和注销登记
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的,应当及时向区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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